Sunday, December 15, 2013

Paper: BMP 隱寫工具之嵌入簽章與安全分析

這是我們發表在 2013 全國計算機會議 (National Computer Symposium) 的論文:

BMP 隱寫工具之嵌入簽章與安全分析
Embedding Signature and Staganalysis of BMP Steganographic Tools
李慧娟、李遠坤、蔡振揚
銘傳大學資工系

中文摘要

本論文針對可從網路下載的 BMP 影像隱寫工具進行安全性檢測。首先,針對隱寫工具所產生的 BMP 偽裝影像進行嵌入簽章的萃取實驗。接著,針對嵌入簽章的所在位置與檔頭格式進行比對,提出各個隱寫工具所使用的特定輸出模式。最後,再透過簽章驗證實驗來評估特定輸出模式對安全性的影響。

實驗結果顯示 10 個隱寫工具只有 3 個隱寫工具沒有在檔頭留下任何簽章;其中 2 個隱寫工具是將機密訊息藏在檔案尾端,偽裝影像很容易被辨識出來。因此,只有 1 個隱寫工具所使用的輸出模式是真正安全的。所萃取出的 7 組嵌入簽章,透過簽章驗證實驗結果歸納出當隱寫工具所採用的輸出模式愈特殊時,透過嵌入簽章來篩選偽裝影像的正確率也會愈高。因此,隱寫工具除了將機密訊息嵌入到數位媒體內容之外,在輸出偽裝媒體時,絕對不可採用特定的輸出模式,以避免在檔案標頭區域留下簽章,成為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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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09, 2013

News: 錯字也抄 論文抄襲去年 23 件

中國時報 2013-02-09 李宗祐、胡清暉/台北報導
原始新聞連結

國科會昨日公布歷年涉及研究論文抄襲、或未適當引註等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統計,從民國八十八年到去年為止,共有一百件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不但出現逐漸攀升趨勢,去年更以廿三件創下歷年新高,凸顯國內學術界「文抄公」越來越多,抄襲歪風日益猖獗!

面對學術抄襲歪風日盛,國科會昨日修訂《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也頒布《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以負面表列把造假、變造、抄襲、與研究成果發表及作者定義相關之不當行為、自我抄襲和一稿多投等,列為學術研究「不該有的行為」,讓學者明確瞭解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能做。

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解釋,指導教授把學生做的研究據為已有、發表論文,沒有讓學生掛名「共同作者」,就是與研究成果發表及作者定義相關之不當行為。

至於性騷擾、師生關係和經費使用(不實發票報銷)等則被列為一般生活或工作倫理,因另有主管機關或相關規範處理,被列為學術倫理無關。孫以瀚舉例,不實發票核銷研究經費,國科會另設有《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浮報虛報處理作業要點》處理,不在學術倫理規範內。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若違反學術規範,應有適當處置,教育部支持國科會訂定學術倫理規範的做法,也會加強宣導,杜絕抄襲、造假等爭議。

孫以瀚直言,去年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有幾件真的抄得很嚴重,「不但滿大篇幅的抄襲,連錯字都沒改」;還有人在個人著作目錄列了一堆根本不是他的論文,卻把自己的名字加到別人的論文裡面,甚至連論文引註頁數都寫錯;有的則是把別人的研究背景說明整段抄過來。

相較於民國九十八年以前,每年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僅個位數,去年增加到廿三件,大幅成長二.八三倍。國科會綜合業務處長陳宗權指出,案件明顯增加,最主要是因為過去都是被動靠人家檢舉,近幾年多數由審查委員在審查研究計畫時主動發現。

不過國科會昨日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拒絕公布「文抄公」名單,僅透露廿三件被裁定案件,有一名學者被裁定停權五年、不得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被罰停權三年和二年者各有一名和三名,其餘十八人均被停權一年。

News: 抓研究造假 學術倫理規範出爐

【聯合報╱記者劉盈慧/台北報導 原始新聞連結
2013.02.09 02:46 am

國科會昨天首度公布「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表示,這是國內第一次對學術研究領域的學術倫理下規範,造假、變造、抄襲等行為都違反學術倫理。他期盼透過這項明文規定,讓學研單位都有所遵循,避免做出違反倫理的事。

國科會訂定的學術倫理規範中,將造假、變造、抄襲、重複發表、作者定義不清、一稿多投、自我抄襲列為學術研究倫理的不良態樣。像是引述他人著述卻又沒註明出處,視為抄襲,或是明明有五名學者共同做研究,出處上卻只寫出其中三名,沒標出其他兩名的貢獻,就屬於作者定義不清。

孫以瀚表示,這次的學術倫理規範將最常見的狀況逐一列出,也有部分說明與定義。只要是有向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的教授、研究助理、博士後研究員都屬於規範對象。

學者若觸犯,學術倫理審議會將依情節輕重,輕者被告誡,重者要停止在國科會申請的研究計畫一至十年,並追回部分或全部的研究補助費與獎勵。最嚴重的還會被處以終身停權。

孫以瀚指出,國科會近年處理違反學術倫理的案子,件數逐年增加;民國九十七年有七件,九十九年有十四件,去年有廿三件。他說,以去年的為例,八成的案件都涉及抄襲。去年最嚴重的一件是某學者在著作目錄裡,「把別人的文章也加到自己的名下」,因此處以停權五年。另有一件被停權三年、三件被停權一年。

而先前的教授浮報、虛報發票案件,並沒有列入學術倫理規範中;他回答,學術倫理針對的是研究內容,浮報及假發票不屬於這個層面。這項學術倫理規範,昨天公布後立即生效。